在群●美粧工作的這六周時間,一整個大開眼界了,
對一樣米養百樣人的這句俗話,也有了更深刻的一層體悟。
不是離譜到那個程度,我想,我離開當下也不用發了那封群組的道別信,
更不需要在開始上班後遇到的第一個周末,就衝去買了一支錄音筆隨身備用,
當然,也是多虧了反反覆覆的交辦與言談,逼得我收集資料做為後備,
只為了預防不時之需,日後證明自身清白之用。
這能說不是好悲哀的一段工作際遇嗎?!
喵以前在學校,就寫過無數次的新聞稿,深知貼近事實,不可渲染的道理,
所以離開時道別信的內容,證據不是掌握在我手上的,都不曾提及,
這樣,對方就算惱羞成怒要告,光憑手上的證據就能告他誣告,
對方就算氣度全無的在那邊幹譙辱罵,也可以告他公然侮辱罪,或是毀謗。
唉唷!這對一根腸子通到底的喵喵來說,真是艱巨的工程啊!
可是,卻又被逼著,不得不做.....
Co●●●se的各位同仁,大家好:
短短合作了一個月,謝謝各位在各事項上的配合,很可惜,得跟這麼好相處的同仁們,道別了.....
導致此結局的原因,請容我娓娓道來。
一、進公司之前,藉邱總說明的組織架構、分工模式、與制度層面,卻在進公司之後發現,
完全不是那回事,甚至短短一個月內,高階主管的職責範圍就大搬風了一次,
讓人對穩定度,產生了質疑感。
二、●總要求協助報帳的部分,許多讓人質疑的品項、發票,例如:
1. 少了發票且據說是在五月份購置的HTC-HD(),但HD卻屬於下市機種,
且就算買的到,均價約在16000上下,與事實有明顯落差。
2. 近來購置之電視棒,與先前購置放置於租賃套房之陽台用桌椅組等,均屬於個人使用範圍,
卻要求報帳,這在公私畫分上,有明顯瑕疵。
三、在私領域上,●總會要求員工做非份內之工作,例如:
1. 認為員工幫他洗碗筷是一種責任義務,且指使的口氣不佳。
2. 脅迫員工幫他搬家,語出威脅的表示,若不去以後的日子會很淒慘,
甚至還說,越是不肯去越要逼員工去。
(若僅是玩笑,應該遭到員工明確拒絕之後即罷手,但邱總非但沒放棄,
反而強力逼迫,甚至還以日後工作環境做威脅,實讓人心寒。)
3. 強迫內勤員工中午不得外出用餐,需留守於辦公室,
這再再都剝奪了一整天都在辦公室的內勤,僅有的中場休息時間。
四、●總不尊重員工隱私,擅自開啟員工網路通訊軟體的對話視窗,竊看內容之後直接關上,
讓人感覺到隱私的被侵犯。
五、在政策上獨到見解,令人無法認同。
1. 菲●美屢屢遭拒,不願面對失敗尋求解決,或是另闢門路,
在這種幾近無法逆轉的狀態下卻無視實際狀況仍堅稱一定能順利進貨,
無形中將後續責任轉嫁給業務同仁,實屬不公。
2. 大陸商家訪台行程,若是對方有達某程度的進貨量,公司有所收益後舉辦當成回饋,
這當然沒問題,但是在投報率完全無法掌握,甚至有可能連旅費等成本都拿不回的狀態下,
籌辦每人旅費高達六萬餘元的大陸訪台團,實在費人猜疑。
六、最令人無法忍受的部分卻是「薪資」。
當初面試時,即明確的談妥,薪資不低於38000/月,
但當時因●總表示公司在底薪部分最高只能給到30000,
故8000的差額則以績效獎金的名目發放,這雖然會影響到年終與退休提撥的福利,
但為配合公司,當時也是應允了,但實際收到首月薪資之後,卻發現,
當初●總曾明確承諾每月最低8000,只會提高不會降低的績效獎金,一毛都沒有。
詢問●總時,他更是閃爍其詞,以很忙為由避而不談,
甚至問了我一句「你對你現在的薪資不滿意嗎?」,這不是滿不滿意的問題,是誠信的問題,
面試談妥的,就職之後不被告知就推翻,這樣員工何來的向心力呢?
甚至還抹黑的向其他員工抱怨,我質疑他,我態度跟口氣很糟,
試問,員工去協求援助,去詢問釋疑時,哪個不是客客氣氣,溫溫和和的呢?
我只是在離開前對●總的推託非常無奈,所以於跟●總說了
「當初是配合公司,才同意放棄部份的個人權益把薪資拆解成底薪跟績效獎金,
可是公司卻在發薪水後讓我看到與談的完全不一樣的狀況,我心中難免感覺到,
總●理,您說話不算話啊!」
我是身為一個小員工,很無奈的說著,
卻事後被總●理抹黑成,身為員工竟質疑總●理且態度跟口氣都極無理。
不管是公領域,或是私領域的部分,都有強烈的不被尊重感,
員工確實是領公司的薪水,但是不應該被視為主事者的私有財,而任意過度使喚與要求。
員工應該秉著老闆心,合理狀態下站在老闆的角度設想,
但是相同的,老闆也應該要有員工心,帶人須先帶心啊!
面對這麼好的同仁們,卻得因為上述的理由不得不離開,
心裡也確實有著萬分的不捨,還請各位同仁見諒,這段時期的點滴亦將銘記心中。
Ps~
部分談話內容,均有mp3錄音檔備存,有時候真的感覺到很悲哀,
上司居然可以逼到自己才第一周,就決定買錄音筆隨身攜帶以供事後證明自身清白之用。
喵喵其實也是好意,想借由這封信揭露大家不敢提的弊端,
看看董事們能不能因此注意到並約束一下那些不合理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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